齐齐哈尔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信息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6-22 10:38:29.69      浏览次数:

    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度重视,从2007年10月起,就致力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研究。为加强林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制定林改试点工作方案,将克东县确定为省市合一的试点县,将润津乡确定为克东县的试点乡,全市其他15个县(市、区)均确定1个试点村,具体运行程序是“走一步带一步跟一步”,润津乡先行一步,带动克东县其它乡镇推进一步,15个试点村与克东县同步跟进,称为“三步推进法”。明确林改试点原则。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对宜林地和中幼林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承包;对资源较多,群众依赖程度较高的实行按人均分;对集体经营效果明显,且群众愿意仍然由集体统一经营的,继续由集体经营,但要明确管护责任和收益分配办法;对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群众不愿包、拍卖无人买的荒山、荒沟、荒滩无偿给有开发意愿并有能力造林绿化的经营者;在承包或拍卖林地、林木时,好地挂次地,好林挂次林搭配进行。
    在试点工作推进中,严格按照普查摸底、合同清理、落实主体、勘界确权、签订合同、登记备案、颁发林照、建立档案这一工作流程,层层把关,逐步深入。 通过8个月的成功试点,不仅探索出了适宜齐齐哈尔市特点的林改之路,还总结出资源普查是基础、林权确认是重点、完善合同是难点、群众参与是关键、建立机制是保障、林业发展是目的等一系列经验和体会。在林改试点中,全市共有17.68万亩集体林地纳入改革范围,对16.75万亩林地进行了依法确权,清理合同1505份。克东县率先完成了林改工作任务,依法流转林地、林木11.5万亩,占全县集体林地面积的91.3%;清查出宜林地3.3万亩,是改革前宜林地资源台帐的36倍;实行宜林地竞拍发包3.29万亩;清理纠正规范林木流转合同1116份。除克东试点外,其他县区也完成了一个村的林改试点任务,并积极行动,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按照中央《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齐齐哈尔市各地多层次组织开展学习活动,从多方面调查研究林改工作,从多角度征求各方对林改工作的意见,南下辽宁取经,北上各县、区剖析林改试点单位,认真总结林改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齐齐哈尔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召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全市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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