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吉书记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讲话精神,按照鸡西市委市政府有关造林绿化工作的安排部署,鸡西市林业局把谋划鸡西市今后五年的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先后3次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门研究落实造林绿化工作,召集了三县(市)六区、矿业集团公司以及城建、交通、水利、铁路等涉林单位共同研究落实五年造林绿化工作,结合实际制订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规划,落实好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一、全市五年造林绿化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已完成了全市造林绿化规划。依规划,全市今后五年将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4.49万亩。其中,退耕还林3.25万亩;荒山造林8.08万亩,封山育林7.3万亩;农田防护林1.57万亩,村屯绿化4.56万亩,城镇绿化2.96万亩,公路绿化3.9万亩,江河湖库渠绿化12.86万亩。
2008年全市已完成退耕还林3680亩,荒山造林23273亩。其中,市直分别完成2915亩、8300亩, 鸡东县分别完成765亩、11052亩,密山市荒山荒地造林2394亩,虎林市荒山荒地造林1527亩。完成封山育林5531亩,国、省级公路绿化115公里,县级公路绿化9公里,乡、村级公路绿化140公里,共计完成公路绿化255公里,主要绿化201国道、方虎公路和密山至兴凯湖公路沿线。完成村屯绿化128个,农田防护林建设3.7公里,主要位于虎林市的杨岗镇和宝东镇;完成江河防护林建设602.5公里,主要绿化穆棱河沿岸、柳毛河沿岸和青年水库周围。
二、全市2009年造林绿化地块已全部落实
(一)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2009年鸡西市计划落实退耕还林9802亩,荒山造林17293亩。落实地块共计215个,其中市直落实退耕还林4504亩,荒山造林4733亩,共计地块59个,主要位于201国道、鸡图公路沿线、穆棱河沿岸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和退耕地。密山市退耕还林60亩,荒山造林2110亩,落实地块50个,主要位于方虎公路、密山至富锦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和退耕地。虎林市退耕还林1177亩,荒山造林2083亩,落实地块46个,主要位于示范林场和杨岗镇辖区范围内。鸡东县规划退耕还林3715亩,荒山造林3367亩,落实地块60个,主要位于八楞山水库、哈达河水库四周第一层山脊以内的荒山和退耕地。
(二)公路、铁路绿化。重点安排辖区内201国家级公路、鸡图省级公路、方虎公路和国家铁路两侧沿线的绿色通道建设。乡级公路和通村公路的绿化按属权管理的原则,由各乡政府负责沿线绿化。各级公路绿化标准为道路每侧绿化带宽5—10米。2009年落实国、省级公路绿化191公里,县级公路绿化55公里,乡村级公路绿化1241公里,共计完成公路绿化1492公里,面积15593亩。
(三)村屯绿化。重点安排铁路、公路两侧,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屯进行绿化。采取乔、灌、花相结合,在村屯道路两侧和村屯四周植树绿化、美化、香化农村生活环境。2009年落实村屯绿化321个,面积1.58万亩。其中市直51个,密山151个,虎林70个,鸡东49个。村屯绿化的规划设计正在进行中。
(四)农田防护林建设。重点对面积50公顷以上的大面积农田进行规划建设,提升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2009年落实建设农田防护林带559公里,5599亩,主要位于虎林市杨岗镇和阿北乡。
(五)江河防护林建设。对江河、湖泊两侧堤岸、主干渠、渠甬、沟塘进行绿化。2009年落实4555.1公里,4.67万亩。其中,市直474公里,主要绿化穆棱河沿岸;密山2819.8公里,主要绿化青年水库四周及柳毛河沿岸;虎林1205.3公里,主要绿化穆棱河沿岸、西南岔河库周围和农田主干渠沿岸;鸡东56公里,主要绿化八楞山水库沿岸。
三、2009年全市造林绿化所需苗木调剂工作已落实到位
2009年鸡西市落实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需要造林苗木855.6万株,绿化村屯需要苗木480万株、建设农田防护林带需要苗木84万株、新建江河防护林共需要苗木450万株,公路、铁路绿化需要绿化苗木200万株,以上总计需求苗木2069万株。鸡西市现有可供2009年造林绿化苗木2484.38万株,其中红松54万株,落叶松1674万株,樟子松155万株,云杉139万株,杨树76.7万株,其它树种82.5万株,四旁及绿化苗木77.88万株,花灌木225.3万株。可满足2009年造林绿化苗木的需求。为确保今后几年造林绿化苗森供给,鸡西市林业局林木种苗站和各国营林场已作好了增加种子储备和育苗用地的准备,从2009年起,鸡西市计划对全市5大骨干苗圃进行改土改造扩大育苗面积,提高苗木产能。同时,出台优惠政策,调动各乡村、林场育苗户的积极性,多育苗,确保苗木产量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满足各项绿化工程的需求。
四、全方位推进政策措施落实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
造林绿化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造林绿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负责完成本区域内的国有和集体所属荒山荒地,退耕还林,村屯、道路、河流、水渠、农田防护林等造林绿化各项规划任务。各有林单位和部门,农垦、森工、矿区等中省直单位负责本权属内林地的绿化任务。国道、省道、县道、铁路、大中型水库绿化分别由交通局、铁路和水务局负责绿化。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的造林绿化成效考核工作,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
(二)抓好资金落实
2009年鸡西市各项绿化任务共需要投资4924万元。其中,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570万元,公路、铁路绿化860万元,村屯绿化1950万元,农田防护林建设168万元,江河防护林建设1367万元。为缓解资金不足问题,我们把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村屯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绿色通道建设和江河沿岸防护林建设分别作为专项工程上报省林业厅等部门,力争列入全省规划,努力争取国家和省投入资金。同时,本着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采取各级政府财政补助一点,各责任单位分担一点,承包户自筹一点,解决资金问题。
(三)确保政策落实
1、继续贯彻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鼓励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造林者依法享有有关政策性补贴和拥有林权。
2、国有荒山荒地和超坡度退耕还林地优先承包给林业职工造林,剩余部分可引进战略投资商公开招标,进行承包或租赁实行合作或股份制造林。
3、集体权属的荒山荒地可实行林地使用权流转,根据中央集体林权改制精神,先由村民承包,然后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造林。承包者享受国家、省、市的有关造林绿化优惠政策补贴。国有林业部门划出的已承包给个人或集体林地优先由原承包者造林,3年内未能造林的由划出单位将林地收回重新发包。原有的自留山和责任山仍由本人经营并按规划限期造林。
4、退耕造林优先发包给原有经营者,限期内未能退耕的收回国有或集体统一对外承包造林。造林者享受上级补贴政策。
5、农田防护林,道路绿化,村屯绿化,河道水渠绿化所占用的土地(包括预留生长空间)由各县(区)、乡协调,从农村机动地中解决,不能解决的,由各县(区)、乡政府参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给予农民适当补贴,或由承包造林者按土地承包年限一次性付给农民土地承包费。
6、集体或个人承包造林的,当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经验收合格,第二年给予核发林权证(林木权属证明)。
7、从2009年开始,林地承包经营期为70年,林木所有权和在经营期内允许转让,进入市场流通。允许用林权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个人营造的用材林和防护林达到成熟龄后,依据《森林法》优先批准采伐利用。
8、本着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管护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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